各项目团队:
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工作安排,确保项目研究质量与实施成效,现决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25年立项且已达到结题时间的国家级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。
二、验收内容
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、研究成果、创新性、实践效果及团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。重点考察以下方面:
1.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与计划目标的符合度;
2.最终研究成果(如论文、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调研报告、实物作品、竞赛获奖等);
3.项目创新点与实践应用价值;
4.项目团队协作与指导教师指导情况;
5.项目成果展示与推广情况。
三、材料提交要求
各项目团队须于4月20日前提交以下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:
1.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;
2.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》;
3.最终结题版项目计划书;
4.成果证明材料(如发表论文、专利证书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作品实物照片或视频、竞赛获奖证书、用户使用报告等);
5.项目过程记录材料(如《项目记录册》、会议纪要、实验数据等,如有)。
四、验收方式与处理
本次结题验收采取“学院组织答辩、部门集中审核”的方式进行,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。
1.学院答辩检查: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,重点考察项目完成情况、成果质量与团队表现,形成初步验收意见。项目团队须根据答辩专家组意见修改或补充结题材料,学院汇总提交终稿电子版及纸质版结题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。
2.部门复核审定: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学院提交的验收材料及答辩结果进行复核,最终确定验收等级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准备,与指导教师认真沟通、交流,按时提交结题材料,真实、完整地反映项目执行情况与成果,积极配合结题工作。
2.所有应结题项目均须按要求参加结题验收,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。
请各团队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,确保结题工作顺利完成。
创新创业学院
2026年1月14日